孟艳律师l 孟艳律师 广东逸惺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个人简介: 从事法律职业18年,在刑民交叉、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婚姻家事等领域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n... 详细>>
律师姓名:孟艳律师
手机号码:13632951515
邮箱地址:127731140@qq.com
执业证号:14403202011146091
执业律所:广东逸惺望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兴四道中山大学产学研大楼17楼 1708室
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从犯包括以下两种人:
1、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这些犯罪分子虽然直接参与了实施犯罪行为,但在整个犯罪活动中起次要作用,一般表现为在主犯的指挥下进行某种具体犯罪活动,或者在一般共同犯罪中实施某种情节轻微的犯罪行为。
2、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这些犯罪分子没有直接参加犯罪的实行,但为正犯的犯罪创造便利条件,例如提供犯罪工具、窥探被害人行踪、指点犯罪地点和路线、提出犯罪时间和方法的建议、事前应允帮助窝藏其他共同犯罪人以及窝赃、销赃等。
从犯的处罚原则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对于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比照主犯处罚
从犯的处罚通常比照主犯进行,但会根据从犯在犯罪中的作用和地位进行相应的从轻或减轻处罚。
3、综合考虑犯罪性质和作用
在确定从犯的具体处罚时,会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从犯在犯罪中所起作用的大小以及其对犯罪结果的影响等因素。
4、必要共犯的特殊规定
对于某些特定类型的犯罪,如组织越狱罪等,刑法分则可能直接规定了从犯的具体法定刑,此时应直接按照分则的规定进行处罚。
以下是证明自己是从犯的要点:
1、角色和参与程度
证明自己在犯罪活动中扮演的是次要角色,例如只是听从命令参与,或者参与的程度较轻,没有直接实施犯罪行为的关键部分。
2、犯罪意图的形成
如果犯意不是由自己提出,而是在他人的诱导或命令下参与的,可以作为从犯的证据。
3、犯罪行为的参与程度
证明自己只是参与了犯罪的一部分,而不是整个犯罪过程。
4、犯罪结果的影响
如果自己的行为对犯罪结果的影响较小,可以作为从犯的证据。
5、自首和立功
如果犯罪后主动自首,或者在侦查过程中有立功表现,如协助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这可能有助于证明自己的从犯身份并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
推荐律师介绍:
孟艳律师,女,广东逸惺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从事法律职业18年,在刑民交叉、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婚姻家事等领域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具备国务院国资委授予的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2005年起在大型国有企业做专职法律顾问,在融资担保、国企法律风险防范、企业法律纠纷化解领域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2014年辞去国企专职法律顾问,转而从事执业律师工作,曾任多家副省级国有企业、中小型私营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并具备8年刑事案件专业经验,任大庆市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大庆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库成员、深圳市律师协会企业法律顾问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对待委托人始终悉心竭力、勤勉尽责,具备优秀的法律职业素养。
一、基本信息
执业证号:14403202011146091
联系方式:13632951515(优先)、13510867106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兴四道中山大学产学研大楼17楼 1708室
执业机构:广东逸惺望律师事务所
职务:广东逸惺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服务理念:对待委托人始终悉心竭力、勤勉尽责,具备优秀的法律职业素养
二、专业领域
专业领域:主做刑事,包含刑民交叉、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婚姻家事等领域。
服务特色:具备国务院国资委授予的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10年大型国有企业专职法律顾问经验、8年刑事案件专业经验,对待委托人始终悉心竭力、勤勉尽责,具备优秀的法律职业素养。
三、获得的荣誉和奖励
广东逸惺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大庆市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
大庆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库成员
深圳市律师协会企业法律顾问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广东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四、成功案例
案例一:彭某某为补贴家用误入网络裸聊直播,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涉案获利一万五千余元,公诉机关初始建议判处实刑拘役。法院采纳孟艳律师辩护意见,对其从轻处罚,最终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当事人免于关押。
案例二:在李某被控强奸未成年人的案件中,孟艳律师为被冤枉羁押7个多月、历经两次退侦的当事人,精准把控证据瑕疵,成功争取到取保候审,推动案件得到公正处理。
案例三:李某地产公司员工为业绩购买业主电话名单,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孟艳律师担任辩护人,精准抓住案件关键信息,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检察院不起诉决定。
案例四:金某李某涉嫌危害驾驶,刑诉过程中极力争取辩护与检察官旗鼓相当,唇枪舌战,最终法官因本案事实不清撤回检察院起诉。
案例五:孟艳律师受托办理刘某寻衅滋事一案,公诉机关指控刘某酒后殴打两名同事致轻微伤,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