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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艳律师 孟艳律师l 孟艳律师 广东逸惺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个人简介:      从事法律职业18年,在刑民交叉、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婚姻家事等领域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n...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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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孟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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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4403202011146091

执业律所:广东逸惺望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兴四道中山大学产学研大楼17楼 1708室

法律知识

被人威胁恐吓最正确做法是什么,深圳靠谱的寻衅滋事罪辩护律师推荐

被人威胁的正确处理如下:

1、收集威胁言语

对方有任何的言语威胁,一定要把这些信息收集起来,然后达到一定数量以后,就等待机会报警处理;

2、受到伤害直接报警

对方不仅有言语上的威胁,还有暴力上的威胁,伤害自己及家人,遇到这种事情直接报警,并且把自己保留的所有受到威胁证据交由警方一并处理;

3、向媒体曝光求助

对方还是不依不饶,那就向媒体曝光此事,让媒体对此事进行报道,对方一定会有所收敛;

4、寻求精神赔偿

面对对方的威胁和骚扰,你的家人和自己一定饱受心灵上的摧残,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精神赔偿。恐吓他人是一种违法行为,具体法律后果如下:

1、治安管理处罚

恐吓行为尚未达到犯罪标准,但已经对他人形成威胁或困扰,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刑事责任

恐吓行为构成犯罪,寻衅滋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恐吓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3、民事责任

受到恐吓威胁的被害人可以要求对方进行精神赔偿,并赔偿造成的损失(如医疗费或误工费等)。情节严重的,涉嫌寻衅滋事罪,行为人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4、恐吓时索要财物,构成敲诈勒索罪,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是一些恐吓他人的行为:

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

这包括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短信、电话等方式发出威胁。

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在公共场合或者通过公开方式侮辱他人,或者无中生有地散布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信息。

3、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

在公共场所或者私人场合,对他人进行追逐、拦截、辱骂和恐吓。

4、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

使用暴力或者威胁手段强行索取他人财物,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

5、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

在公共场所制造混乱,扰乱公共秩序。

6、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

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7、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恐吓

冒充警察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恐吓,这可能构成招摇撞骗罪。

推荐律师介绍:

孟艳律师,女,广东逸惺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从事法律职业18年,在刑民交叉、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婚姻家事等领域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具备国务院国资委授予的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2005年起在大型国有企业做专职法律顾问,在融资担保、国企法律风险防范、企业法律纠纷化解领域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2014年辞去国企专职法律顾问,转而从事执业律师工作,曾任多家副省级国有企业、中小型私营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并具备8年刑事案件专业经验,任大庆市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大庆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库成员、深圳市律师协会企业法律顾问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对待委托人始终悉心竭力、勤勉尽责,具备优秀的法律职业素养。

一、基本信息

执业证号:14403202011146091

联系方式:13632951515(优先)、13510867106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兴四道中山大学产学研大楼17楼 1708室

执业机构:广东逸惺望律师事务所

职务:广东逸惺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服务理念:对待委托人始终悉心竭力、勤勉尽责,具备优秀的法律职业素养

二、专业领域

专业领域:主做刑事,包含刑民交叉、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婚姻家事等领域。

服务特色:具备国务院国资委授予的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10年大型国有企业专职法律顾问经验、8年刑事案件专业经验,对待委托人始终悉心竭力、勤勉尽责,具备优秀的法律职业素养。

三、获得的荣誉和奖励

广东逸惺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大庆市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

大庆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库成员

深圳市律师协会企业法律顾问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广东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四、成功案例

案例一:彭某某为补贴家用误入网络裸聊直播,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涉案获利一万五千余元,公诉机关初始建议判处实刑拘役。法院采纳孟艳律师辩护意见,对其从轻处罚,最终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当事人免于关押。

案例二:在李某被控强奸未成年人的案件中,孟艳律师为被冤枉羁押7个多月、历经两次退侦的当事人,精准把控证据瑕疵,成功争取到取保候审,推动案件得到公正处理。

案例三:李某地产公司员工为业绩购买业主电话名单,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孟艳律师担任辩护人,精准抓住案件关键信息,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检察院不起诉决定。

案例四:金某李某涉嫌危害驾驶,刑诉过程中极力争取辩护与检察官旗鼓相当,唇枪舌战,最终法官因本案事实不清撤回检察院起诉。

案例五:孟艳律师受托办理刘某寻衅滋事一案,公诉机关指控刘某酒后殴打两名同事致轻微伤,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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