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艳律师l 孟艳律师 广东逸惺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个人简介: 从事法律职业18年,在刑民交叉、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婚姻家事等领域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n... 详细>>
律师姓名:孟艳律师
手机号码:13632951515
邮箱地址:127731140@qq.com
执业证号:14403202011146091
执业律所:广东逸惺望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兴四道中山大学产学研大楼17楼 1708室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意味着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检察机关经过审查后认为不符合逮捕条件,从而决定不采取逮捕这一强制措施。具体情形如下:
1、不构成犯罪或者具有犯罪情节显著轻微等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情形的;
2、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可以适用取保候审,或者没有逮捕必要的;
3、可能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所要求的证据条件的;
4、属于应当逮捕情形,但当事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具有怀孕、哺乳、流产等法定情形,符合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条件的。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后,案件发展情况如下:
1、对于可能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嫌疑人,没有逮捕必要性的不予逮捕,或者嫌疑人患有重大疾病、怀孕、哺乳等情形不予逮捕,这类案件仍然是有罪案件,只是因为没有逮捕必要性或者有特殊法定情形不被采取逮捕的强制措施而已,后续仍然要被审查起诉、法院审判。
2、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公安认为需要继续侦查或者检察院通知补充侦查的,那么案件还在,公安继续侦查。
3、案件不存在犯罪事实或公安侦查后仍未发现犯罪证据,公安撤销案件,案子就此终结。检察院二审抗诉程序的一般步骤如下:
1、审查判决、裁定
人民检察院在收到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书或裁定书后,会及时进行审查。承办人员需填写刑事判决、裁定审查表,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审查起诉部门负责人审核。
2、决定抗诉
对于需要提出抗诉的案件,审查起诉部门应报请检察长决定。对于案情疑难或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检察长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3、提出抗诉
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抗诉,应当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提出;对裁定的抗诉,应当在接到裁定书后的第二日起五日内提出。抗诉书应通过原审人民法院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并将抗诉书副本连同案件材料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推荐律师介绍:
孟艳律师,女,广东逸惺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从事法律职业18年,在刑民交叉、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婚姻家事等领域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具备国务院国资委授予的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2005年起在大型国有企业做专职法律顾问,在融资担保、国企法律风险防范、企业法律纠纷化解领域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2014年辞去国企专职法律顾问,转而从事执业律师工作,曾任多家副省级国有企业、中小型私营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并具备8年刑事案件专业经验,任大庆市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大庆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库成员、深圳市律师协会企业法律顾问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对待委托人始终悉心竭力、勤勉尽责,具备优秀的法律职业素养。
一、基本信息
执业证号:14403202011146091
联系方式:13632951515(优先)、13510867106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兴四道中山大学产学研大楼17楼 1708室
执业机构:广东逸惺望律师事务所
职务:广东逸惺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服务理念:对待委托人始终悉心竭力、勤勉尽责,具备优秀的法律职业素养
二、专业领域
专业领域:主做刑事,包含刑民交叉、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婚姻家事等领域。
服务特色:具备国务院国资委授予的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10年大型国有企业专职法律顾问经验、8年刑事案件专业经验,对待委托人始终悉心竭力、勤勉尽责,具备优秀的法律职业素养。
三、获得的荣誉和奖励
广东逸惺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大庆市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
大庆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库成员
深圳市律师协会企业法律顾问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广东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四、成功案例
案例一:彭某某为补贴家用误入网络裸聊直播,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涉案获利一万五千余元,公诉机关初始建议判处实刑拘役。法院采纳孟艳律师辩护意见,对其从轻处罚,最终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当事人免于关押。
案例二:在李某被控强奸未成年人的案件中,孟艳律师为被冤枉羁押7个多月、历经两次退侦的当事人,精准把控证据瑕疵,成功争取到取保候审,推动案件得到公正处理。
案例三:李某地产公司员工为业绩购买业主电话名单,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孟艳律师担任辩护人,精准抓住案件关键信息,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检察院不起诉决定。
案例四:金某李某涉嫌危害驾驶,刑诉过程中极力争取辩护与检察官旗鼓相当,唇枪舌战,最终法官因本案事实不清撤回检察院起诉。
案例五:孟艳律师受托办理刘某寻衅滋事一案,公诉机关指控刘某酒后殴打两名同事致轻微伤,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