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136-3295-1515

您所在的位置: 孟艳律师官网 >法律知识

律师介绍

孟艳律师 孟艳律师l 孟艳律师 广东逸惺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个人简介:      从事法律职业18年,在刑民交叉、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婚姻家事等领域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n... 详细>>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孟艳律师

手机号码:13632951515

邮箱地址:127731140@qq.com

执业证号:14403202011146091

执业律所:广东逸惺望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兴四道中山大学产学研大楼17楼 1708室

法律知识

网暴立案必须满足三个条件,深圳专业刑事辩护律师推荐

网暴立案必须满足三个条件是存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暴力行为 ,情节严重,构成刑事犯罪,具有明确的实施主体。其立案标准还包括以下几点:

1、诽谤信息传播范围

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将被视为情节严重,可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2、造成严重后果

网络暴力行为导致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将被视为情节严重,可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3、重复犯罪

在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进行诽谤行为的,将被视为情节严重,可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网络暴力行为可能会受到以下处罚:

1、民事责任

如果网络暴力行为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行为人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包括赔礼道歉、消除不良影响、赔偿精神损害等。

2、行政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规定,网络侮辱、诽谤等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如警告、罚款或行政拘留等。

3、刑事责任

如果网络暴力行为构成犯罪,如侮辱罪、诽谤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行为人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规定,侮辱罪、诽谤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面对网络暴力,维权是一个复杂但至关重要的过程。以下是一些关键的维权步骤和法律依据,可以帮助受害者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1、保存证据

在遭遇网络暴力时,第一步是保存所有相关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侮辱、诽谤的言论、截图、录音等。这些证据将在后续的法律程序中起到关键作用。

2、报警

受害者应当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会根据案情具体情形,对行为人采取相应的行政处罚措施;如果符合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案件则将进入刑事诉讼流程。

3、民事侵权诉讼

受害者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侵权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4、刑事诉讼

如果网络暴力行为构成犯罪,如侮辱罪、诽谤罪等,受害者可以选择刑事自诉或通过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在刑事自诉案件中,如果受害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5、网络平台的责任

网络平台在治理网络暴力中承担重要责任。平台应当落实实名认证等措施,对恶意煽动民众情绪的账号进行管理,并及时注销冒充他人或机构的账号。如果平台发现网络暴力信息而未依法采取必要措施,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人格权侵害禁令

在面临正在实施或即将实施侵害其人格权的违法行为时,受害者可以向法院提起“人格权侵害禁令”的申请,要求法院发出禁令制止侵权行为。

推荐律师介绍:

孟艳律师,女,广东逸惺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从事法律职业18年,在刑民交叉、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婚姻家事等领域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具备国务院国资委授予的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2005年起在大型国有企业做专职法律顾问,在融资担保、国企法律风险防范、企业法律纠纷化解领域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2014年辞去国企专职法律顾问,转而从事执业律师工作,曾任多家副省级国有企业、中小型私营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并具备8年刑事案件专业经验,任大庆市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大庆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库成员、深圳市律师协会企业法律顾问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对待委托人始终悉心竭力、勤勉尽责,具备优秀的法律职业素养。

一、基本信息

执业证号:14403202011146091

联系方式:13632951515(优先)、13510867106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兴四道中山大学产学研大楼17楼 1708室

执业机构:广东逸惺望律师事务所

职务:广东逸惺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服务理念:对待委托人始终悉心竭力、勤勉尽责,具备优秀的法律职业素养

二、专业领域

专业领域:主做刑事,包含刑民交叉、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婚姻家事等领域。

服务特色:具备国务院国资委授予的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10年大型国有企业专职法律顾问经验、8年刑事案件专业经验,对待委托人始终悉心竭力、勤勉尽责,具备优秀的法律职业素养。

三、获得的荣誉和奖励

广东逸惺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大庆市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

大庆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库成员

深圳市律师协会企业法律顾问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广东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四、成功案例

案例一:彭某某为补贴家用误入网络裸聊直播,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涉案获利一万五千余元,公诉机关初始建议判处实刑拘役。法院采纳孟艳律师辩护意见,对其从轻处罚,最终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当事人免于关押。

案例二:在李某被控强奸未成年人的案件中,孟艳律师为被冤枉羁押7个多月、历经两次退侦的当事人,精准把控证据瑕疵,成功争取到取保候审,推动案件得到公正处理。

案例三:李某地产公司员工为业绩购买业主电话名单,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孟艳律师担任辩护人,精准抓住案件关键信息,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检察院不起诉决定。

案例四:金某李某涉嫌危害驾驶,刑诉过程中极力争取辩护与检察官旗鼓相当,唇枪舌战,最终法官因本案事实不清撤回检察院起诉。

案例五:孟艳律师受托办理刘某寻衅滋事一案,公诉机关指控刘某酒后殴打两名同事致轻微伤,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手机号码:13632951515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兴四道中山大学产学研大楼17楼 1708室

孟艳律师官网粤公网安备44030002015207号 (粤ICP备20260892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