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艳律师l 孟艳律师 广东逸惺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个人简介: 从事法律职业18年,在刑民交叉、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婚姻家事等领域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n... 详细>>
律师姓名:孟艳律师
手机号码:13632951515
邮箱地址:127731140@qq.com
执业证号:14403202011146091
执业律所:广东逸惺望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兴四道中山大学产学研大楼17楼 1708室
检察院录口供的次数并没有固定的法律规定,而是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侦查工作的需要来确定。具体如下:
1、查逮捕阶段
在审查逮捕阶段,检察院通常会派员去看守所提审嫌疑人,录一次口供,讯问一次。
2、审查起诉阶段
在审查起诉阶段,对于取保候审的嫌疑人,检察院会通知到检察院做一次笔录,特殊情况需要核实一些细节,也不排除第二次。对于逮捕的嫌疑人,也会到看守所提审一次甚至两次,没有具体的次数限制。
3、案件复杂度
对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简单案件,检察官在审查起诉阶段一般只会讯问一次犯罪嫌疑人,做一次笔录。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或者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检察官至少会通知做一次笔录。根据查明案情需要,还有可能会做多次笔录。当事人不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拒绝录口供,可能会面临以下后果:
1、强制传唤
犯罪嫌疑人不需要逮捕、拘留,警察可以进行强制传唤,确保其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
2、法律责任
拒绝传唤或逃避传唤,可能会被视为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司法机关可以根据侦查或审判活动的需要,依法采取拘传的强制措施,强制犯罪嫌疑人到案。
3、影响案件处理
配合公安机关调查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不配合可能会影响案件的调查进度和结果。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被视为认罪态度不好,从而影响法院的量刑。
4、治安处罚
录假口供,影响公安司法机关办案的,一般处五日到十日拘留,并处二百到五百元的罚款。嫌疑人在侦查阶段拒绝录口供,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会采取以下措施:
1、审查其他证据
检察院会着重审查案件中的其他证据,如物证、书证、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检查笔录等,以确定是否有足够的证据来支持起诉。
2、退回补充侦查
检察院认为案件证据不足,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或者自行侦查,以收集更多的证据。
3、依法作出决定
没有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但其他证据确实、充分的,检察院可以依法作出起诉或者不起诉的决定。
4、出庭支持公诉
在法庭审理阶段,检察院作为公诉人,会出庭支持公诉,通过法庭调查和辩论,揭示案件真相,证明被告人的罪行。
推荐律师介绍:
孟艳律师,女,广东逸惺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从事法律职业18年,在刑民交叉、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婚姻家事等领域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具备国务院国资委授予的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2005年起在大型国有企业做专职法律顾问,在融资担保、国企法律风险防范、企业法律纠纷化解领域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2014年辞去国企专职法律顾问,转而从事执业律师工作,曾任多家副省级国有企业、中小型私营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并具备8年刑事案件专业经验,任大庆市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大庆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库成员、深圳市律师协会企业法律顾问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对待委托人始终悉心竭力、勤勉尽责,具备优秀的法律职业素养。
一、基本信息
执业证号:14403202011146091
联系方式:13632951515(优先)、13510867106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兴四道中山大学产学研大楼17楼 1708室
执业机构:广东逸惺望律师事务所
职务:广东逸惺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服务理念:对待委托人始终悉心竭力、勤勉尽责,具备优秀的法律职业素养
二、专业领域
专业领域:主做刑事,包含刑民交叉、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婚姻家事等领域。
服务特色:具备国务院国资委授予的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10年大型国有企业专职法律顾问经验、8年刑事案件专业经验,对待委托人始终悉心竭力、勤勉尽责,具备优秀的法律职业素养。
三、获得的荣誉和奖励
广东逸惺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大庆市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
大庆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库成员
深圳市律师协会企业法律顾问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广东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四、成功案例
案例一:彭某某为补贴家用误入网络裸聊直播,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涉案获利一万五千余元,公诉机关初始建议判处实刑拘役。法院采纳孟艳律师辩护意见,对其从轻处罚,最终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当事人免于关押。
案例二:在李某被控强奸未成年人的案件中,孟艳律师为被冤枉羁押7个多月、历经两次退侦的当事人,精准把控证据瑕疵,成功争取到取保候审,推动案件得到公正处理。
案例三:李某地产公司员工为业绩购买业主电话名单,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孟艳律师担任辩护人,精准抓住案件关键信息,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检察院不起诉决定。
案例四:金某李某涉嫌危害驾驶,刑诉过程中极力争取辩护与检察官旗鼓相当,唇枪舌战,最终法官因本案事实不清撤回检察院起诉。
案例五:孟艳律师受托办理刘某寻衅滋事一案,公诉机关指控刘某酒后殴打两名同事致轻微伤,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