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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艳律师 孟艳律师l 孟艳律师 广东逸惺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个人简介:      从事法律职业18年,在刑民交叉、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婚姻家事等领域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n...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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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孟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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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刑事案件追诉期限是多久,深圳专业刑事辩护律师推荐

刑事案件追诉期如下: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为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为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为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追诉时效,是刑法规定的,对犯罪人进行刑事追诉的有效期限;在此期限内,司法机关 有权追诉;超过了此期限,司法机关就不能再行追诉。因此,超过追诉时效,意味着不能行使求刑权、量刑权与行刑权,也不能适用非刑罚的法律后果,因而导致法律后果消灭。

时效计算

一般犯罪追诉期限的计算:

这里的一般犯罪,是指没有连续与继续状态的犯罪。这种犯罪的“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第89条第1款前段)。关于“犯罪之日”的含义,理论上有不同说法。有的说是犯罪成立之日,有的说是犯罪行为实施之日,有的说是犯罪行为发生之日,有的说是犯罪行为完成之日,有的说是犯罪行为停止之日。就即成犯而言,上述说法不致产生实质性的差异,但就隔离犯而言,上述说法则会导致起算日期的不同。本书认为,正确的说法应是犯罪成立之日,即行为符合犯罪构成之日。由于刑法对各种犯罪规定的犯罪构成不同,因而认定犯罪成立的标准也就不同。例如,对不以侵害结果为要件的犯罪(如刑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的放火、爆炸等罪)而言,实施行为之日即是犯罪之日;对以侵害结果为要件的犯罪(如玩忽职守罪)而言,实害结果发生之日,才是犯罪之日。在共同犯罪的场合,应以共犯人中的最终的行为终了之日,起算对所有共犯人的追诉期限。

诉讼失效

刑事诉讼法规定已过追诉时效期限,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追诉时效是指刑事法律规定的,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追诉时效期限是根据犯罪的法定最高刑确定的。

判断追诉时效已经届满的方式是:

1、根据犯罪的法定最高刑判断追诉期限。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犯罪经过五年不再追诉;

2、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注意事项

刑事案件追诉期限的注意事项是: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时效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对于法定最高刑的确定,应根据刑法规定的条款和量刑幅度,按法定最高刑来计算追诉期限。如果所犯罪行的刑罚分别规定有几条或几款时,按其罪应适用的条款的法定最高刑确定追诉时效期限。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

【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的计算与中断】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核准追诉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条

对已经批准逮捕的案件,侦查羁押期限届满不能做出是否核准追诉决定的,应当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或者延长侦查羁押期限。

第五条

报请核准追诉的案件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证据证明存在犯罪事实,且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二)涉嫌犯罪的行为应当适用的法定量刑幅度的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

(三)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后果特别严重,虽然已过二十年追诉期限,但社会危害性和影响依然存在,不追诉会严重影响社会稳定或者产生其他严重后果,而必须追诉的;

(四)犯罪嫌疑人能够及时到案接受追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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