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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艳律师 孟艳律师l 孟艳律师 广东逸惺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个人简介:      从事法律职业18年,在刑民交叉、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婚姻家事等领域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n...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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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孟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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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刑事强制措施包括哪些,深圳办理刑事会见的律师推荐

刑事强制措施主要有以下类型:

1、公检法机关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进行拘传;

2、公检法机关对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取保候审;

3、公检法可以对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监视居住;

4、检察院法院可以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逮捕的强制措施。

5、公安机关可以对符合先行拘留条件的犯罪嫌疑人采取拘留的强制措施。

以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适用取保候审措施: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的。

取保条件

取保候审需要的条件如下:

1、当事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的;

2、当事人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3、当事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的;

4、当事人羁押期限届满,案件还没有办结。

拘留情形

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的七个情形如下: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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