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艳律师l 孟艳律师 广东逸惺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个人简介: 从事法律职业18年,在刑民交叉、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婚姻家事等领域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n... 详细>>
律师姓名:孟艳律师
手机号码:13632951515
邮箱地址:127731140@qq.com
执业证号:14403202011146091
执业律所:广东逸惺望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兴四道中山大学产学研大楼17楼 1708室
二次嫖娼被抓的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进行。具体处罚如下:
1、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这一规定是对嫖娼行为的基本处罚,适用于大多数情况。
2、如果情节较轻,例如嫖娼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或者行为人有悔罪表现等,可以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这是针对较轻情节的处罚措施。
对于初次嫖娼和二次嫖娼的处罚区别,具体如下:
1、初次嫖娼:如果是个人的初次嫖娼行为,通常会被处以罚款,具体的罚款金额会根据情节轻重来确定。此外,如果嫖娼者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或者是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初次嫖娼者,通常不会执行行政拘留,但可能会处以500元以下的罚款。
2、二次嫖娼:对于第二次嫖娼的处罚,可能会更加严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卖淫嫖娼人员,除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外,可以依法予以收容教育;对于具有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人员多次卖淫嫖娼、18周岁以上人员卖淫嫖娼2次以上等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收容教育。如果因卖淫嫖娼被公安机关处理后又卖淫嫖娼的,实行劳动教养,并由公安机关处5000元以下罚款。嫖娼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金钱或财物的交换:嫖娼行为中必须存在以金钱或财物为媒介的交换行为,即一方通过支付金钱或提供财物,以换取与另一方的性服务。
2、不正当的性关系:嫖娼的第二个要素是双方之间发生了不正当的性关系,这种性关系通常是非法的,违反社会道德,并且是在金钱或财物交换的基础上进行的。
3、涉及的人员和情境:嫖娼行为中必须有提供性服务的一方和支付金钱或财物的另一方(嫖客),这些行为通常发生在特定的场所或情境中,如色情场所或按摩店等。嫖娼的处理方法主要包括:
1、传唤至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发现涉嫌卖淫、嫖娼的人员,可以当场口头传唤或者使用《传唤证》传唤至公安机关进行讯问。
2、讯问查证:公安民警对经传唤至公安机关的卖淫嫖娼嫌疑人,应及时讯问、查证,但讯问查证的时限不得超过24小时。有证据证明一方是以营利为目的,自愿和他人发生性关系,以及另一方是以给付金钱等物质利益为手段,与卖淫者发生性关系的,可以认定为卖淫、嫖娼行为。
3、强制进行性病检查:认定为卖淫嫖娼的,公安机关必须强制卖淫嫖娼人员检查性病,以调查和区别卖淫嫖娼人员是否涉嫌传播性病罪。强制性病检查的费用应由卖淫嫖娼人员本人或家属负担,公安机关也可以从卖淫嫖娼人员被扣押的财物中预留或先行扣除必要的性病检查治疗费用。
4、行政处罚: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办法的相关规定,行为人嫖娼被抓到后的流程包括由公安机关逮捕并处以拘留处理。确定行为人嫖娼行为的,一般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若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的拘留,或者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推荐律师介绍:
孟艳律师,女,广东逸惺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从事法律职业18年,在刑民交叉、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婚姻家事等领域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具备国务院国资委授予的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2005年起在大型国有企业做专职法律顾问,在融资担保、国企法律风险防范、企业法律纠纷化解领域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2014年辞去国企专职法律顾问,转而从事执业律师工作,曾任多家副省级国有企业、中小型私营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并具备8年刑事案件专业经验,任大庆市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大庆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库成员、深圳市律师协会企业法律顾问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对待委托人始终悉心竭力、勤勉尽责,具备优秀的法律职业素养。
一、基本信息
执业证号:14403202011146091
联系方式:13632951515(优先)、13510867106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兴四道中山大学产学研大楼17楼 1708室
执业机构:广东逸惺望律师事务所
职务:广东逸惺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服务理念:对待委托人始终悉心竭力、勤勉尽责,具备优秀的法律职业素养
二、专业领域
专业领域:主做刑事,包含刑民交叉、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婚姻家事等领域。
服务特色:具备国务院国资委授予的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10年大型国有企业专职法律顾问经验、8年刑事案件专业经验,对待委托人始终悉心竭力、勤勉尽责,具备优秀的法律职业素养。
三、获得的荣誉和奖励
广东逸惺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大庆市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
大庆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库成员
深圳市律师协会企业法律顾问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广东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四、成功案例
案例一:彭某某为补贴家用误入网络裸聊直播,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涉案获利一万五千余元,公诉机关初始建议判处实刑拘役。法院采纳孟艳律师辩护意见,对其从轻处罚,最终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当事人免于关押。
案例二:在李某被控强奸未成年人的案件中,孟艳律师为被冤枉羁押7个多月、历经两次退侦的当事人,精准把控证据瑕疵,成功争取到取保候审,推动案件得到公正处理。
案例三:李某地产公司员工为业绩购买业主电话名单,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孟艳律师担任辩护人,精准抓住案件关键信息,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检察院不起诉决定。
案例四:金某李某涉嫌危害驾驶,刑诉过程中极力争取辩护与检察官旗鼓相当,唇枪舌战,最终法官因本案事实不清撤回检察院起诉。
案例五:孟艳律师受托办理刘某寻衅滋事一案,公诉机关指控刘某酒后殴打两名同事致轻微伤,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