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艳律师l 孟艳律师 广东逸惺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个人简介: 从事法律职业18年,在刑民交叉、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婚姻家事等领域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n... 详细>>
律师姓名:孟艳律师
手机号码:13632951515
邮箱地址:127731140@qq.com
执业证号:14403202011146091
执业律所:广东逸惺望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兴四道中山大学产学研大楼17楼 1708室
盗窃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盗取公私财物价值达一千元或两年内盗窃三次及以上;
2、擅自闯入他人住所或公共场所、交通工具上盗窃贵重物品;
3、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数额较大或多次、入户盗窃等。
一般而言,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应当予以立案追诉。这是针对普通盗窃案件的一般标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盗窃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1、数额较大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的情形,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30000元至100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的情形,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300000元至500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法院还会考虑犯罪人的年龄、精神状态、犯罪情节、是否累犯等因素,依法作出判决。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偷盗罪的立案程序遵循以下步骤:
1、报案
受害人发现财物被盗后,应当尽快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提供被盗的时间、地点、经过、财物情况等信息,并尽可能提供相关证据,监控录像、证人证言等。
2、受案: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会进行初步审查,以确定是否属于其管辖范围,并决定是否受理案件。
3、审查
公安机关对受理的案件进行进一步审查,收集证据,评估是否符合立案条件。立案条件通常包括:存在盗窃行为、被盗财物达到一定数额标准、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等)。
4、立案
审查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公安机关会正式立案侦查。立案后,公安机关会采取一系列侦查措施,现场勘查、询问证人、收集物证等,以查明犯罪事实。
5、侦查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等。
6、审查起诉
侦查结束后,公安机关会将案件移送至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会对案件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7、审判
人民检察院决定提起公诉,人民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开庭审理,并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
8、执行
判决生效后,由相关部门负责执行,如判处刑罚的,由监狱或其他执行机关负责执行。
推荐律师介绍:
孟艳律师,女,广东逸惺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从事法律职业18年,在刑民交叉、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婚姻家事等领域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具备国务院国资委授予的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2005年起在大型国有企业做专职法律顾问,在融资担保、国企法律风险防范、企业法律纠纷化解领域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2014年辞去国企专职法律顾问,转而从事执业律师工作,曾任多家副省级国有企业、中小型私营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并具备8年刑事案件专业经验,任大庆市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大庆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库成员、深圳市律师协会企业法律顾问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对待委托人始终悉心竭力、勤勉尽责,具备优秀的法律职业素养。
一、基本信息
执业证号:14403202011146091
联系方式:13632951515(优先)、13510867106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兴四道中山大学产学研大楼17楼 1708室
执业机构:广东逸惺望律师事务所
职务:广东逸惺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服务理念:对待委托人始终悉心竭力、勤勉尽责,具备优秀的法律职业素养
二、专业领域
专业领域:主做刑事,包含刑民交叉、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婚姻家事等领域。
服务特色:具备国务院国资委授予的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10年大型国有企业专职法律顾问经验、8年刑事案件专业经验,对待委托人始终悉心竭力、勤勉尽责,具备优秀的法律职业素养。
三、获得的荣誉和奖励
广东逸惺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大庆市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
大庆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库成员
深圳市律师协会企业法律顾问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广东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四、成功案例
案例一:彭某某为补贴家用误入网络裸聊直播,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涉案获利一万五千余元,公诉机关初始建议判处实刑拘役。法院采纳孟艳律师辩护意见,对其从轻处罚,最终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当事人免于关押。
案例二:在李某被控强奸未成年人的案件中,孟艳律师为被冤枉羁押7个多月、历经两次退侦的当事人,精准把控证据瑕疵,成功争取到取保候审,推动案件得到公正处理。
案例三:李某地产公司员工为业绩购买业主电话名单,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孟艳律师担任辩护人,精准抓住案件关键信息,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检察院不起诉决定。
案例四:金某李某涉嫌危害驾驶,刑诉过程中极力争取辩护与检察官旗鼓相当,唇枪舌战,最终法官因本案事实不清撤回检察院起诉。
案例五:孟艳律师受托办理刘某寻衅滋事一案,公诉机关指控刘某酒后殴打两名同事致轻微伤,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